Wednesday, August 6, 2014

人生探索欄         為兒孫積財?          周達恆

俗語說「富無三代」。美國有些富豪不服這說法,也不服氣政府抽取百分率甚高的遺產稅(被稱為「死亡稅」),利用南達科他項州(South Dakota)特殊法例設立一種永遠基金,規定後人(不用兒孫是因為世界若未因末日已到,一切安排歸於徒然,上輩從鼻祖算的九代不必說,後輩至第九代耳孫之後就再無稱謂可用了),只能從利息中提取某個百分比的金額使用,讓本金繼續生利及增值,永不枯竭。在另一方面,也有些超級富豪把巨額財富捐給自己成立的慈善基金,或其他從事慈善工作的團體,不把遺產留給兒孫。究竟這兩種人誰更聰明呢?上週本欄是否有偏向一邊的意味呢?讀者中有聽過我的講道(或在網上收聽過),可能會認為我傾向文題不用問號,因為我曾多次提醒大家要顧慮到美國退休制度在兒孫輩退休時面臨破產。下面要稍作解釋及進一步探討。

大多數讀者大概和筆者彼此彼此,不算富有,與上文的富豪無可比擬。但本欄一向以原則為出發點,因此要從事理基礎去探討文題,並非要與富人爭一日之長短。首先我要聲明,父母能夠給子女最大的遺產絕不是金錢,乃是比中國傳統勸人為兒孫積德更上一層樓的遺蔭,就是以身作則加上言教去讓他們認識創造主,鼓勵他們與祂建立直接及親密的關係,勤於研讀聖經,凡事以聖經教導為依據,且在教會擔負天父託付他們的責任。我認為這比中國傳統想法更優勝,因為若問持積德觀的人,甚麼是積德,很難獲得確切答案,而且所得答案經不起尋根究底的考驗。

話說回來,我們雖非富豪,也非一貧如洗,究竟應如何處理在世上寄居這些年日所累積的一點資源呢?我認為在首段兩極之中有很多可供選擇的餘地。讀者若猜我的首要考慮是教會或宣教機構,恐怕我的答覆會令你失望,因為我認為他們的經濟來源更需要天天學習仰望上帝的供應,何況就教會而言,教會若倚靠一些基金去維持,可說已經不再是一個屬於加入教會的弟兄姊妹的家,我甚至鼓勵突然有意想不到收入的主內兄姊,把大部份收入拿去支持宣教工作,以免其他兄姊認為教會不再需要他們的支持。另一方面,我見過太多宣教機構因為突然收到不少支持者在遺產中贈予巨額的款項或其他資產,不必再為錢財向上帝祈求,慢慢走向以世俗方式運作的途徑。我當然沒有足以陷他們落在這阱的資源,可是仍不願成為其中一個可能構成他們走岔路的誘因。我對支持宣教事工的立場,無論是宣教士或宣教機構,若沒有經常為他們禱告,便不要在錢財上支持他們,故此寧願多教導兒孫輩在這些事上學習關心及積極參與,願意作天父上帝忠心的管家。

                                                                                       20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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