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31, 2017

父親的偏私

人生探索欄 父親的偏私 周達恆

上月首週五距母節九天用母親的偏愛為題時, 答應讀者本月以同樣課題跟讀者探討, 故此離父親節雖遠, 仍要提前討論.  我想大家不會認為一字之差必定不公允, 換成私是因為一般男士會認為用感性的字太婆婆媽媽, 換一個比較合實情的字也許更有真實感.  或許有讀者會認為用偏心比較中性, 可是人人的心都不是生在正中的, 絕大部份人是偏左, 少於百分之一是偏右, 而且從一些西醫角度, 這被稱為右位心的情況被診斷為右心症(網上有詳細資料, 不再多說). 基於這不容置疑的事實, 常聽到被責怪偏心的人以此自辯, 故不採用.

中國傳統的父族社會使不少父親偏向兒子, 有些地方民風視女兒為: “餂本貨”, 因為養大了要嫁給外姓, 且要例貼嫁妝, 故此在遺囑中分家產不會有女兒們的一份.  讀者也許會認為這情況不能怪罪某一位父親偏私, 因為是風俗之錯, 不是個別父親的錯, 甚至是否該被視為錯也會引起辯論, 反而是一些思想先進的父親把女兒與兒子一視同仁卻遭非議.  今天在北美洲, 這情況當然鮮見, 而父親偏私的事也不受這傳統思想左右, 反倒是女兒常獲父母偏私的待遇, 因為兒子一般不及女兒細心及對年老的父母關心, 若媳婦偏向自己父母, 與家翁家姑貌合神離, 難免加深老人偏私的傾向.  若昔日是女大不中留, 現今可能已星移斗換了.

從另一角度看, 由於美國及加拿大的法律是把不立遺囑的夫妻在任何一方先離世後, 全部遺產歸給另一半, 而女姓平均比男姓長壽, 故此大多數父親要偏私也沒有實際執行的能力.  若問既然如此, 父親不可以在立遺囑時行使他的權利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 但實際上大部份人在立遺囑時都會按照時下風俗, 把遺產全部留給配偶.  民間智慧說世界輪流轉, 誠不我欺.  撇開偏坦兒子或女兒這層面, 不少家庭可能只有兒子或女兒, 父親是否會比母親對其中一個偏私呢?  這問題很難有準確答案, 因為即使有人從事這研究, 也只可以反映當時社會的狀況.  更重要的考慮是偏私為甚麼不好? 若承認是不好, 如何才可以脫離這種心態呢?

讀者中必然有人認為討論偏私為甚麼不好是浪費時間的一回事.  可是由於人的罪性使我們很難凡事秉公處理, 而罪性又讓我們在生活中養成了一個嚴重的惡習, 就是很會為自己不對的心態或行為找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支持這些自己也知道是不對的事.  這個現象在工作場所大多數僱用男性時使父親背著比母親更重的包袱, 可是現今大概已經不可以用這個藉口, 故此在外工作的母親也要慎防把在工作場所中習染的自衛措施及心態帶回家中.  下週我將從這方面去跟大家更多思想及探討.

                                                                         見報日期: 2017/6/2

Wednesday, May 24, 2017

全能的母親?

人生探索欄 全能的母親? 周達恆

熟識聖經的讀者會猜到文題受舊約聖經箴言最後一段啟發的.  也許有讀者會認為這段經文該用全能的妻子為題, 或保留和合本的標題: 論賢婦; 又或採用新譯本: 敬畏耶和華的婦女;也比文題貼切.  我承認這段經文只有一節提及她的兒女對她的稱讚, 而且整段沒有告訴我們她如何執行母職, 所以要在文題上加問號.  這文題是出於數十年前對當時婦女以粵語表達的要求:“入得廚房, 出得廳堂”.  換言之, 既能主內, 又善於與丈夫有生意來往的賓客交際應酬, 是丈夫的好幫手.  我的感慨是在過去百年來, 這浪潮奪取了數代孩子得不到足夠的母愛, 因為即使是能力超人的母親, 而社會也可以大量產生虎媽媽, 時間分配的限制, 往往使絕大部份的母親在努力成為文題全能的母親時, 卻失去給孩子充分的注意力及建立深厚關係必須付出的時間.

認為自己具備全能母親條件的讀者也許會說, 給孩子的時間是貴精不貴多.  我同意量本身不保證素質佳.  從不少教會在母親節主日可能引用摩西及撒母耳的母親為例, 可推想這兩個著名例子也許被視為是“三歲孩兒定八十”的觀念之聖經根據, 但我認為真正幸福的孩子是在成長過程中有充分母愛及父愛那些天之驕子.  理由是時間乃無價寶, 俗語說一寸光陰一寸金, 寸金難買寸光陰.  這個難字只可以用在未過去的時光, 因為已過的已沒有買回來的可能, 時光絕不會, 也不可能為任何人倒流, 故此是真正的無價寶.  未成為過去的時光有些可用金錢買, 如開長途車或坐飛機跨州旅行的選擇, 可以讓不惜一擲千金的人有省時的方案, 但已成為過去的時間卻非金錢可以贖回.  我相信不少父母回顧孩子未成長離家前, 因為以前沒有把握機會與他們享受天倫之樂而深感悔之莫及!

在這生活繁忙的時代, 如何善用時間是人人都常常要面對的挑戰.  我認為一個對永恆觀念有正確認識的母親, 對時間該如何分配應該比沒有永恆觀的人佔優勢.  說應該是由於不少經常參加教會各種聚會的人, 對時間運用好像常常停留在初步學習的階段.  在此我要呼籲基督徒讀者好好學習以永恆觀判斷人生那些事有永恆價值, 因此應在時間分配上有優先地位, 把一些沒有永恆價值的活動擺在次要, 避免本末倒置, 使自己及家人的生活, 不致陷在混亂之境.  其實沒有人是全能的, 因此沒有必要強迫自己去成為一個被視為全能的人及自視為全能.  上文引用箴言最後一段的女強人也不見得是全能.  箴言雖然是舊約聖經的一部份, 可是其中一些論述明顯地與聖經其他經文具有無上權威不完全一樣, 何況她獲得的最崇高稱讚是: 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見報日期: 2017/5/26

Wednesday, May 17, 2017

勤奮及創意兼備的母親

人生探索欄 勤奮及創意兼備的母親                  周達恆

上週描述的母親也許會讓一些讀者認為標準過高, 請容我解釋.  大家可能都比較容易接受文題首個條件, 卻不一定認為母親要具備第二個. 我是根據聖經讓我們對創造主賜始祖亞當一位賢內助,並且整本舊約及新約聖經的啟示而如此說.  我也要說明文題的兼備不是說只要有其中一個條件已經不錯,兩者俱有更佳, 因為前者是後天的, 後者卻是先天的,而天父上帝雖然在賜予人有創意時並非劃一分配, 卻也沒有遺漏, 故此人人都有與生俱來的創意. 且讓我用前週提到的那位有蒙古症的孩子為例. 朋友把她兒子一些很有趣的劇烈動作拍攝下來, 說明在取到手機拍攝前他的動作更多更快.  我不必說大家也知道這些有趣的動作不是長輩教的, 乃是出於他的潛能. 他在找自己可以產生的動作, 對自己具有一些以前未知道可以產生的動作深感興趣. 誰能說他沒有創意呢? 

雖然人人都有創意, 可惜不是人人都認識自己有獨特的創意.  從人心之不同如其面去看, 我們的創意既是天父上帝賜的, 祂是最具有創意又是無限的上帝, 不愁創意不夠分配, 何況祂樂於厚賜予我們各人呢?  因此我要呼籲每一位母親切莫輕忽從上帝賜給妳孩子的創作能力.  上週提及不少人對自己與生俱來的能力誤以為是別人都有的觀念是錯的.  在教會中我們鼓勵大家把這些天賦的才能化為恩賜, 條件是在一個人信主後願意把這些才能奉獻給主, 被祂使用, 才配稱為恩賜.  基督徒母親有這認識後會幫助她們發掘天父賜予她孩子的特殊創作力, 更可以刻意幫助孩子培育這些能力.  在這個資訊來源不缺的時代, 如何更多認識及明白該怎樣培育各種不同的創作力, 只要願意找資料, 多與其他有類似才能孩子的母親們建立互勉互助的關係, 是發揮文題那個勤奮條件的其中一個方式.

從創意角度看, 除認識創意的存在, 注意發掘孩子潛藏的創意, 也別忽略自己同樣擁有來自天父上帝所厚賜的一些恩賜.  我相信一個母親若願意讓天父開啟自己靈性的眼睛, 認定祂所賜給自己家庭 (包括丈夫及家中其他成員) 的每一個孩子與生俱來的一切才能, 都在上帝管治中與這個家是最佳的配合, 願意尋求天父如此安排的旨意, 明白如何執行作母親幫助孩子這方面的成長, 並教導孩子存感恩的心去學習運用及加強這些天賦的才能, 全家都存謙卑及勤奮的心去堅立各人蒙天父所賜的特殊能力, 彼此幫助及把這能力奉獻給上帝, 母親也勤於鼓勵孩子按祂的心意在合宜場合使用, 不斷祈求天父加給智慧與耐心循循善誘, 常常用心思考如何成為孩子的助力, 避免成為他們的阻力, 便不失為一個兼備勤奮及創意的母親.

                                                                          見報日期: 2017/5/19

Wednesday, May 10, 2017

教導有方的母親

人生探索欄 教導有方的母親                           周達恆 

後天是一年一度的母親節, 請容我向讀者中的每一位母親, 以文題祝賀妳因為不住學習及實踐要成為一個如此的母親, 被兒女及家人與社會人士對你敬愛.  讀者中可能有些母親認為多年來的擔子早已卸下, 沒有繼續學習必要, 學了也沒有實踐機會, 請別因此放棄讀下文. 

本欄長期讀者及科州數間教會的會友, 知道我要說身教比言教重要.  這是為甚麼祖母輩的讀者有繼續看下文的必要.  學既無止境, 一息尚存也不要放棄學習機會, 因為好學的心態自然會有潛移默化的力量, 對後輩正面的影響力是難以衡量的.  這道理是配得文題描述的母親及祖母必備的條件.

在這個價值觀被媒體及社會毀風敗俗嚴重扭曲的時代, 母親們可能覺得自己的力量有如螳臂擋車, 何況反躬自問, 恐怕是隨波逐流的傾向大於勇為中流砥柱的堅毅.  身教既然不合格, 言教豈非自取其辱嗎? 不過請別灰心, 更不可喪志, 因為上帝看重的不是成績, 乃是一顆願意去行 (或去作) 的心. 我們要學的委實太多, 非但窮一輩子也學不完, 我認為在永恆中也會有無窮的學習機會.  有人問將來在天家似乎是要不斷的讚美創造萬有的主宰, 不會覺得厭倦甚至厭煩乏味嗎?  我的回答是: 不會的.  當我們看見新的創作, 無論是與那一方面有關的創作, 連日常鮮有接觸機會, 或認為自己缺乏審美細胞的那些層面, 就如在臉書那類社會媒體上看到一些朋友旅行時拍攝的風景照片或錄影, 讓最缺乏想像力的人 (特別是我) 也會不期然地被吸引, 喜愛及羨慕, 而且從內心發出的讚美既由衷也不能自禁.  願意不斷學習成為一位善於教導的母親, 可以用這個天父所賜的人性作起點.

每個孩子都有獨立的個性及喜好, 學校的老師無論怎樣嘔心瀝血, 也不可能對每一個學生都有深切的了解, 因為很多個性及喜好是在家的環境下才不受別人及學校氣氛影響表露無遺的, 這是為甚麼我常說教孩子的責任不可外判.  母親一般來說對孩子的觀察比父親細心, 也更容易感受到孩子的特殊好惡及傾向, 只要在這方面被提醒去加倍注意, 多用心學習如何用最適合自己孩子的引導方法去從旁協助, 對孩子的成長會有極大幫助.  這絕不限於智商比一般孩子高的特殊例子, 因為有些技能及對事物的觀察力或聯想力, 及其他一些不一定很顯著的興趣或能力, 都是一位關心孩子成長的母親最易於察覺的, 而且她對孩子在這方面的發展所表現的興趣及鼓勵, 更是最有效的推動力.  從另一角度看, 一般人對易學的事情會誤以為是其他人都具有相同能力.  只有對孩子觀察入微的母親, 可以幫助孩子明白這是天賦的才能, 遂刻意去培育.

                                                                        見報日期:  2017/5/12

Thursday, May 4, 2017

母親的偏愛

人生探索欄 母親的偏愛                            周達恆

離母親節不足十天用這題目可能會引起一些讀者 (特別女士?) 反感, 可是這題目無論那一天寫也不受歡迎, 我下月也會用同一課題討論父親在這方面應注意的事項, 但這次先跟大家探討母親在這方面易犯的毛病.  但首先要聲明本文既不概括一切偏愛的可能性, 甚至並非把最通常的弊病都指出來, 只希望引起讀者加倍注重偏愛的惡果, 而且除了母親要注意, 請父親也別袖手旁觀.

引起我寫本文是在臉書上常看見一位第一胎產下有蒙古症孩子的母親坦白承認自己偏愛這孩子, 常刊登與他有關的文字, 照片及活動錄影.  次子沒有異常困難, 臉書上出現的頻率遠不及他哥哥.  聰明的讀者會猜到這位母親是基督徒.  坦誠是美德大概不會引起太多人異議 (當然不可矯枉過正, 有些在臉書上看到的自白也許犯上這弊病).  但反過來說, 有勇氣承認自己的弱點卻不是人人具備的美德.  基督徒在這方面稍佔一些便宜, 由於我們不必維持一個超人的形象, 上月提及我們接受水禮時是向大家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  雖然這絕不代表我們可以肆意犯罪, 反倒是要活出一個蒙恩罪人的形象,  要倚靠聖靈幫助, 按照聖經教導盡力過一個聖潔生活. 但我們沒有作偽必要, 不怕承認自己離開至善至美仍有很遠距離, 就如最近有一位較年輕的牧師朋友, 在臉書上承認自己那天早上因女兒遲遲不出門上幼稚園, 向她大大光火.  這勇氣除了可貴, 更是走往脫離被罪性捆綁之途.

母親為孩子犧牲有多大不用我說, 可是若抱著自己有很大犧牲便拒絕他人勸告, 明知故犯地在兒女中有偏愛的表現, 或因只有一個孩子便把孩子寵壞, 無論對孩子, 對其他家人, 對社會, 都是嚴重的失職.  大家最常見的偏愛表現可能是護短.  孩子明明不對, 卻為了袒護孩子, 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 或為孩子找不成理由的理由 (如堅持歪理也是理) 去推卸責任, 又或是在孩子受了當受的責罰後, 告訴孩子他沒有錯, 是別人不對或處事不公平, 即使認為是為了保護孩子的自尊心, 無意誤導孩子, 也是既失去對孩子教導的機會, 更在他心中建立了一個錯誤標準, 如此偏愛可以成為孩子以後失敗的導火線, 不可不慎. 

讀者也許有人會引用新約聖經著名的愛篇質疑.  哥林多前書13章不是說愛的其中一個表現是凡事包容嗎?  可是包容與包庇有天壤之別.  包容的意思是忍受, 好像聖經告訴我們, 為了拯救我們這些罪人, 耶穌基督親臨人世, 忍受我們這些罪人的頂撞.  祂若是包庇我們便不必為我們上十字架被釘死.  何況我們獲得赦罪的大恩是要認罪, 不是蒙祂包庇便可以裝作沒有不對的事發生過, 或裝作自己受了寃枉呢!  

                                                                 見報日期: 20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