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4, 2017

母親的偏愛

人生探索欄 母親的偏愛                            周達恆

離母親節不足十天用這題目可能會引起一些讀者 (特別女士?) 反感, 可是這題目無論那一天寫也不受歡迎, 我下月也會用同一課題討論父親在這方面應注意的事項, 但這次先跟大家探討母親在這方面易犯的毛病.  但首先要聲明本文既不概括一切偏愛的可能性, 甚至並非把最通常的弊病都指出來, 只希望引起讀者加倍注重偏愛的惡果, 而且除了母親要注意, 請父親也別袖手旁觀.

引起我寫本文是在臉書上常看見一位第一胎產下有蒙古症孩子的母親坦白承認自己偏愛這孩子, 常刊登與他有關的文字, 照片及活動錄影.  次子沒有異常困難, 臉書上出現的頻率遠不及他哥哥.  聰明的讀者會猜到這位母親是基督徒.  坦誠是美德大概不會引起太多人異議 (當然不可矯枉過正, 有些在臉書上看到的自白也許犯上這弊病).  但反過來說, 有勇氣承認自己的弱點卻不是人人具備的美德.  基督徒在這方面稍佔一些便宜, 由於我們不必維持一個超人的形象, 上月提及我們接受水禮時是向大家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  雖然這絕不代表我們可以肆意犯罪, 反倒是要活出一個蒙恩罪人的形象,  要倚靠聖靈幫助, 按照聖經教導盡力過一個聖潔生活. 但我們沒有作偽必要, 不怕承認自己離開至善至美仍有很遠距離, 就如最近有一位較年輕的牧師朋友, 在臉書上承認自己那天早上因女兒遲遲不出門上幼稚園, 向她大大光火.  這勇氣除了可貴, 更是走往脫離被罪性捆綁之途.

母親為孩子犧牲有多大不用我說, 可是若抱著自己有很大犧牲便拒絕他人勸告, 明知故犯地在兒女中有偏愛的表現, 或因只有一個孩子便把孩子寵壞, 無論對孩子, 對其他家人, 對社會, 都是嚴重的失職.  大家最常見的偏愛表現可能是護短.  孩子明明不對, 卻為了袒護孩子, 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 或為孩子找不成理由的理由 (如堅持歪理也是理) 去推卸責任, 又或是在孩子受了當受的責罰後, 告訴孩子他沒有錯, 是別人不對或處事不公平, 即使認為是為了保護孩子的自尊心, 無意誤導孩子, 也是既失去對孩子教導的機會, 更在他心中建立了一個錯誤標準, 如此偏愛可以成為孩子以後失敗的導火線, 不可不慎. 

讀者也許有人會引用新約聖經著名的愛篇質疑.  哥林多前書13章不是說愛的其中一個表現是凡事包容嗎?  可是包容與包庇有天壤之別.  包容的意思是忍受, 好像聖經告訴我們, 為了拯救我們這些罪人, 耶穌基督親臨人世, 忍受我們這些罪人的頂撞.  祂若是包庇我們便不必為我們上十字架被釘死.  何況我們獲得赦罪的大恩是要認罪, 不是蒙祂包庇便可以裝作沒有不對的事發生過, 或裝作自己受了寃枉呢!  

                                                                 見報日期: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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