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7, 2016

人人平等?


人生探索欄                              人人平等?           周達恆 

               有讀者對上週本欄的回應是:  特權階級的存在是人有罪性的自然產品, 沒有才怪.  從另一角度看, 若認為文題是取締特權階級的對症藥,  恐怕也不能一概而論,  因為被推到極點, 人人平等可以引起無比混亂, 甚至沒有分工合作這回事.  男主外, 女主內也可說是平等的一個表現, 甚至可以說是中國人早已承認, 甚至實行女權主義中一些理念的表現.  當然, 平等的定義大概不可能得到人人同意的標準答案, 可是分工合作卻是任何人的組合中都難以避免的事.  究竟分工是否必然帶來不平等, 恐怕也是可以引起無休無止爭論的課題.

               在人的罪性主導下, 任何制度或理念都會被誤用及推至極端.  人的價值脫離了讓創造主去評估, 用人定的方法去審定, 怎可能有被人人都視為合理的結果呢?  不說別的, 因買彩票中大獎的人成為暴富難道是一件公平的事嗎?  可是我把這個問題提出來, 恐怕大部份的讀者會與我持相反的意見, 會責怪我把極端守舊或嚴格的宗教標準強加於大眾, 也可能會有人引用某些牧師對會友中獎後把相當大的一筆錢捐給教會的回應向我問難.  我不是不知道有牧師對類似的捐款採取大表歡迎的態度, 甚至以這些屬魔鬼的錢早該還給教會為接納這捐獻的理由, 但我仍不會改變立場, 更不認為是教會該接受的款項, 因為這些不義之財不應與奉獻混為一談.  任何人的價值都不應以他的家財去決定, 窮寡婦兩個小錢的奉獻, 比別人十倍, 甚至萬倍以至億倍的捐獻, 在主耶穌基督的眼中更為寶貴.

               平等不必以外表的因素去決定.  生下來有缺憾的孩子獲得父母及其他親人加倍的愛護難道可以說是不公平嗎?  有人認為天才與白痴之分往往是一線之差, 我認識的人中有這樣的家庭, 智能低的自然比高的要多得照顧, 豈能說是不公平, 能力高的沒有得到平等看待的時間呢?  俗語說能者多勞, 不也是不平等的要求嗎?  其實在一個被罪扭曲了的世界, 公說公理, 婆說婆理早已被視為正常, 怎能要求人人平等呢?  我們在自由社會生活慣了的人, 不知道是否真正能體會在被欺壓下生活者對不自由毋寧死的那種感受, 但我要欣賞創造主仍為我們保存一些智慧, 因為沒有聽過有人會認為不平等毋寧死!

               讀者也許已猜到我在末段要說的話.  耶穌基督在路加福音12章善僕與惡僕的比喻中告訴我們: “多給誰就向誰多取, 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我們只有來到可以洞察我們心腸肺腑的主面前, 才會得到真正的公平待遇, 才會認識只有在祂面前才會有真正的平等. 我們也因擁有這種了解和體會, 才能對保羅在哥林多後書8章12-15節教導的觀念, 因擁有深入的感受而付諸實踐.

                                                                                           2016/4/29

Wednesday, April 20, 2016

特權階級

人生探索欄 特權階級           周達恆

上週五既非週末,  也非全國的假日,  應該是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日子.  即使利用稅局允許稍後才填報稅單的緩衝期,  該付的稅款按常規應在4月15日半夜前投郵才不至被罰.  可是今年報稅的截止日期被延至本週一,  上網查原因才知道是由於首都的聯邦政府機關,  在每年4月16日慶祝國家簽訂憲法日有例假,  16日是週六,  按例把假日往最接近的一個工作日挪移,  故此上週五不必上班,  截稅日期乃被延至本週一.  若非有這意外多出一個週末的兩天讓納稅人可以喘一口氣,  我們也許不會知道原來在首都的公務人員是特權階級.

其實我們早已活在一個特權階級比比皆是的社會.  不少人躲在政治正確背後改寫傳統價值觀,  把違反傳統及人性的行為視為弱勢群體而給予特權,  在後現代主義認為唯一的絕對真理是沒有絕對真理的掩護下,  任何客觀真理都被視為是排外主義,  應該被視為毒蛇猛獸地摒棄.  而且也許有一天,  連稅局在收稅的執行上,也要依循他們對政敵申請成為免稅組織那樣被另眼相看處理.  並且可以使被界定為弱勢群體者成為特權階級中的特權階級.

上段提到的後現代主義基礎觀念雖然自相矛盾,  沒有任何根據便宣告這個才是唯一的絕對定義,  因而否認其他絕對定義可有存在空間,  但無論人如何認為只要自己夠堅持己見便可以隻手遮天,  故意忘記如此這般地掩耳盜鈴只是自欺,  並不能因此改變事實.  被稱為又自認是弱勢群體的人,  雖然趁社會在一個尋找自我的過渡期 (希望未到聖經所警告的世界末日快要降臨的末期),  在擁護政治正確者鼓吹下成為新的特權階級,  難保不會有一天失寵而被另一個更合潮流的特權階級取代. 

平心而論,  持守傳統價值觀的人也許曾一度本著自己是主流,  有意無意地把一些觀念制度化,  沒有清楚說明這些觀念的客觀根據,  倚靠被視為主流而有了特權階級心態仍不自知,  當堅持及執行傳統價值觀時未體會天父賜所有罪人都有悔改的機會,  也曾有些過份急進的嚴厲措施,  導致現今的反彈,  需要以身作則地先有悔改的態度,  更深入了解及認識創造主的心意,  除掉內心或許仍有的驕傲,  致力於說明為甚麼有些行為被創造主視為不可以被輕忽處理的惡行, 在不願悔改情況下要採取最嚴厲的措施.

在一個不主張有特權階級的社會, 竟然在一個沒有根據的哲學理論掩護下, 似乎已成為主流思想形態的情況, 是十分矛盾的一回事, 由此也可以讓我們省察人的罪性可以把我們陷在多稀奇古怪的境地.  人類思想史中, 其實經常犯矯枉過正的弊病, 甚至在對聖經了解上也有歷史重演的現象.  真要求祈主賜我們清晰的頭腦及謙卑的心.

                                                                                          2016/4/22 

Wednesday, April 13, 2016

護弱或放縱?

人生探索欄              護弱或放縱?                       周達恆
 
               上週提到民主社會應關心及保護弱勢群體.  但誤用這理念去維護一些被稱為在性方面有特別“取向”者,  卻不應與護弱相提並論.  先從歷史角度及大層面看,  把這個類別算為弱勢群體是近數十年的事,  因為向來被視為弱勢群體是指在一個國家內,  有某些群體按種族,  語言及文化,  信仰等指標與當地主流或執政群體有異的人.  就是說,  這些群體的特性是與生俱來或有悠久歷史為依據的.  再者,  這些人當受保護的層面也並非全面的,  因為構成他們在某個政治體系下成為弱勢群體,  常常是移民的結果.  例如現今歐洲國家在面對中東難民潮,  這些因避難,  甚至是逃避被滅族甚至滅種的人,  在他們原居地絕非弱勢群體.  除了猶太人之外,  我們中國人也許是散居全球各地最無孔不入的民族,  我們沒有因此要求獲得特別看待.  猶太人因常有被不同政權為私利要剷除他們的緣故受保護.  這兩個有歷史因素的例可以幫助我們審查所謂“性取向”是否該受弱勢群體的保護.
 
除了根據聖經我反對把這些被稱為“性取向”的 行為視作該與少數民族同得弱勢保護,  也從另一角度指出如此濫用名詞會引起後患無窮.  也許有讀者會認為我危言聳聽,  但最近一位親戚遭遇的事卻是個好例子.  她獨自居住在一個治安不太好的地區,  鄰居大多數曾被小偷光顧,  最近她也被看中,  幸好及時發現,  小偷聽到她在撥911便立刻離開.  以前有一位當警探的加拿大朋友曾告訴我,  這類盜竊案一般是鄰近數個有案底者所為,  他們手法各異,  他們一看便心中有數,  可是往往因證據不足,  沒法拘捕,  即使拘捕,  法官也會把他們釋放.  這些小偷也許會振振有詞地說自己有盜竊取向,  無法自制,  被盜家庭損失不大,  他們從未傷人害命,  應該被同情,  甚至被保護 (法庭其實已經給他們不少保護),  免得了一時失慎,  讓警方抓到證據,  被關進牢中數天.  就如數十年前我每月去青少年教養所佈道,  那些囚犯對我說 :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社會既然對某些行為採取保護政策,  為何不對他們一視同仁呢?
 
也許有讀者認為我如此說是文不對題,  長期讀者卻會認為這是我的慣用筆法.  現代社會把人的罪性淡化,  甚至是合理化和合法化,  可憐這掩耳盜鈴的手段絕不能解決問題,  反而把問題嚴重化.  當我們拒絕創造主所設立的標準,   以現代心理學及立法和推銷術來改頭換面,  把應該改的罪行及心態美化.  受害最深的人正是被認為可以因此被保護的人,  他們身邊的人及全社會被拖累,  只是在這種手法下也無話可說了.  有律師把給富有父母寵壞孩子的過失,  推諉在他所獨創,  把流感與富有合併組成的新名詞上 : afluentia. 哀哉!
 
                                                            2016/4/15  


Wednesday, April 6, 2016

主觀與歧視



人生探索欄                                                                                                                                                                       主觀與歧視           周達恆
 
            一個人若認為自己十分客觀因此不會犯歧視別人的弊病在對他有較深入認識及了解的人中恐怕很難找到同意他對自我的評價但另一方面社會各種組合大至全球的政治舞台小至家庭單位都會在某些情況下十分倚賴一些極具主觀的強勢領袖就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自由世界幸免被納粹黨及其盟友橫掃全球中國不至成為日本的附庸國都因為有足以與希特勒墨索里尼日本天皇及其軍閥對抗的領袖興起挽回頹勢,   另從時尚角跟潮流及風氣也是人之常情像我那樣因與先父身裁一樣仍穿他四十多年前移民北美所買的西服者恐怕並不多見也許因此被人歧視而不自知也大有可能可見文題這兩個詞很難有放諸四海皆準的實用標準可是在一般人看來主觀和歧常被劃上等號.

            上週跟大家在這方面稍作探討意外地獲得兩位朋友即時回應認為有討價值加上北卡州之州議會立法推翻該州最大城市對公用衛間的法例引起掀然大波故此繼探究這課題本文要特別提出的一點是 : 鼓吹任何人都應該被接納的那些被視為(也自以為)義的人常用“取向”這個詞 :,  認為某些人在某些事上有與眾不同的取向雖然令一般人有不舒服甚至是不安全感卻應獲得大家接納甚至是優待他們利用大多數人對在學童時期或看見被欺凌者所受的傷或自己是受害者的印象深刻容易引起大家幫助弱者的正當心理去推他們的政治目標並致力透過立法推動他們的新價值觀雖然曾引起批評被認為這新價值觀與舊的不道德觀無異卻極有技巧地去發掘如此評論他們的人一些言行未一致的劣跡作反擊又躲在人人都應尊重他私隱的背後利用主流媒的掩別人對他作相同的指這心及行為是自我矛相當成功地隻手遮天向被稱為八十後的一代灌這所新價值觀並且似已被許多人認是主流價值觀可惜帶來的副產品之一是應該參政為大眾服務的人因而裹足不前.

            且說濫用這詞的流弊把絕大多數社會在長久歷史以來都不接納的行為冠以這詞便強迫社會接納可算是以極高級的手段推翻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並且反過來成為了多數服從少數更嚴重的是把對整體有害的觀念及措施在合法化之上合理化也許有一天殺人犯可以用自己有殺人的“取向”強暴婦女的也可以躲在同樣根據下不受法律制裁貪官污吏也以同樣理由可以洗脫罪名我並非漠視民主社會對保障少數人利益的重要可是濫用詞語及扣人帽子不應被列在這理念內下週繼續這方面的討論.

2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