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30, 2014

人生探索欄      謀事與成事         周達恆

上週探討「謀事在天」那文題被內子評為誤用成語首字的意義,未收到讀者的類似回應也許是由於大家認為本欄常玩字義遊戲,一笑置之。既然本週和下週要跟大家探討聖經對個人和家庭並其他更大群體的生活都是最佳指引,先解釋為何改成語的字。

天父上帝賜予每一個人自由意志及獨立思維能力,故此我故意說謀事在天,並不代表我認為大家可以放棄用腦袋。但人的謀算,無論在搜集有關資料時多麼認真及全面,考慮多周詳及不偏私,總逃不了因為所知有限,又不可能有先見之明,再加上連任何立法性的文件都要為執法者留些在運作時權宜措施的空間(故此「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肯定會有錯漏。中國文化雖然勝在歷史悠久,且把入侵民族同化,不像其他歷史不短於我國的國家曾被別的文化侵略,許多民間智慧都經過歷代雕琢而形成(除了一些明顯是強詞奪理的話),價值很高,可是仍免不了因為是人的謀算而有限及不能完美。但我要聲明無論層面是大是小,我們仍有責任,只是在做計劃時要認定最重要的態度不是盡人事而聽天命,乃是在考慮從何著手,如何按部就班設定計劃的範疇,邀請甚麼人幫助評估其可行性,設立遇到新局面時應變機制等等的過程中,不斷鄭重採取尋求創造主賜下智慧的心,因為承認謀事在天的人應遵照聖經的教導:不住禱告。在可行情況下,禱告應包括個人及整體兩個層面。在世俗工作單位,基督徒也可以請主內兄姊為他禱告(保密事件不提細節也不失效)。

當我們認定創造主在每事上都已經給我們無上的原則,我們的責任是尋求祂的心意去把聖經記載的待人處事原則付諸實踐,便不會落在驕傲的心態中。許多事情不被多數人接納,不是因為方法或觀念錯,乃是提議者心高氣傲惹人反感的結果。我在一個地方作客座講員時曾被問這問題:當有人提出來的方案可能是數個方案中最好的,但其態度讓大家受不了,是否仍要接受助長這人的傲氣呢?我不是認為應助長別人的傲氣,可是不服氣的那些人難道便不必對付自己的驕傲嗎?

有一次我在外地探望朋友後問他走那一條路去目的地最快(當時未有現在的導航工具),朋友把他用的路線告訴我,旁邊有人聽見不以為然,要教我一條快路,可是那路線我十分陌生,要問清楚怎走,因為一旦迷路會因快得慢。其實路是稍快一點,但扣除問清楚的時間,分別便沒有了,反而令我擔心,怕走錯路。我給那人機會教我走另一條路,因為我知道我的朋友比教我走快路的人胸襟廣闊,為了不傷他的自尊心,寧願自己吃虧才符合聖經的教導。其實謀事成事都在上帝手中。


                                                                                  2014/5/2

Thursday, April 24, 2014

人生探索欄             謀事在天?!         周達恆

標點符號和詞句用得恰當都具有很強的表達力。本欄長期讀者也許習慣了我不按規格寫本欄文字,不會認為這文題太怪誕,但偶然發現本欄的讀者可能會認為文題不對,標點符號更不對。我起初想用這文題時沒有想到要用問號,更沒有想到要用感嘆號,可是最近有朋友對我在「人誰無死?」一文加上問號表示欣賞,而八月份我將為一個教會主講退修會,經過一些討論訂定的主題就是在該會所定的主題後加上本文這兩個標點符號,使我決定抄襲同時使用這雙標點符號。

問號可說是代表大多數讀者的即時反應,因為文題難免讓人懷疑是手民之誤。況且「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這成語旨在勸人盡人力而聽天命,似乎是本欄應該提倡的心態,若按文題豈非把人的責任一筆勾消?好像與本欄一貫宗旨不合,甚至可說是違反,怎可能呢?但長期讀者從感嘆號可能會猜到我是要肯定文題的觀念。但我要先聲明不是要把成語的下半句改為成事在人,因為人類在執行創造主所設定的計劃中,屢屢表現出我們憑自己的一知半解及血氣之勇,簡直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請大家不要誤以為我要把老莊哲學的無為而治與基督教的思想合併,因為我並不是要鼓勵大家凡事聽其自然,把一切都推在天父上帝的頭上。新約聖經的許多書卷都在解釋教義後,教導門徒以實際行動來顯明我們的信仰並非不切實際的。有許多待人處事的囑咐,連一些與中國傳統觀念抵觸的,例如夫妻關係重於父母與子女關係,在平心靜氣仔細分析後,都是既合情合理,更是比任何社會的體制更有效率和優越的。從這個角度看,聖經是個人、家庭、並其他更大群體的生活之最佳指引,因此可說是文題的寫照。不過這要留待下週去探討。

聖經固然有很多通則,但基督教信仰的要點是讓我們這些罪人在得蒙赦罪之後,更可以和宇宙的主宰重建關係,而且不是一般的關係,乃是主耶穌教導我們如何禱告時所顯示的關係:『我們在天上的父』。祂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獨特的安排,因為祂賦予我們不同的個性和能力,並分派我們各有各的崗位,要求我們作一個又忠心又良善的管家,與近年流行描述虎媽媽對兒女要求高度成就大不相同。其實,正如上文說的,我們靠自己只會把天父最美好的安排弄成一團糟,故此不敢說是成事在人。最叫我們意想不到的是祂並不因此放棄我們,乃是要祂的兒女學習信靠祂的話語並倚靠聖靈引導我們去行事為人,更把我們視為祂的產業。這都是祂所「謀」的事。創世記描繪上帝創造天地萬物並其中的一切生物和我們時的一句話:『事就這樣成了』,是我們信心的根據。


                                                                                 2014/4/25      

Thursday, April 17, 2014

人生探索欄                再生並非復活                        周達恆

中國小說中常有在極端困苦或生命危險的情況下蒙救援的人,把使他脫困或逃過大難的人稱為再生父母。在另一方面,數週前一則新聞說有一個被視為已死亡並放在裹屍袋中的人其實未死,可惜被發現送返病房後,卻仍免不了在數天後死亡。這種事在不少地方及不同時代都有發生,也許不及瀕死的人認為看到天堂或死後的世界那麼多,但也不能說是絕無僅有,只是這些人最後仍然免不了軀體的死亡。連被耶穌基督使他們復活的人,包括死了四天的拉撒路,且是引起猶太官方認定有必要除滅耶穌的事件主角,也沒有因為是被祂從墳墓中呼喚而出死入生便可以活到今天,故此把這兩類事都稱為再生較說是復活更符合實況。

本週日是基督徒記念耶穌基督復活的日子,而祂的復活及祂應許信祂的人的復活與上段所說的再生最大的分別是:這復活之體與現今我們具有的軀體完全不一樣,是既不會衰老或有殘缺的(補註),況且雖非虛無縹緲只存在於靈界領域,卻不受現今我們所認識的物質界領域之區限。在聖經記載有關救主復活後向門徒顯現的一些事件中,讓我們稍為窺見這個新的身體的某些特色,例如:不靠食物卻不是不可以吃食物;不受時空限制能穿房入舍在門窗關閉的房子突然出現(在文後的部落格或稱網誌在上載本欄上週文字時,因篇幅彈性較大,加上了經文出處,本文也將會如此,請讀者上網查看這些附加資料)卻又可以讓門徒摸祂手上的釘痕及肋旁的槍傷;祂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回天父那裡又回來。根據祂的教導及其他經文的暗示,我們在天堂的人可以彼此相認,因此不是完全改變了相貌,但不再有夫妻關係,是和天使一樣不嫁不娶,故此孔夫子說的『食色性也』將被全盤推翻。

除了身體的需要及我們現今所受的限制會被完全改變,並且我們會永遠活著,但絕不能在天堂與地獄之間自由來往,並且不能溝通。在天堂的人最大的得益不是活在黃金街碧玉城10,乃是不會與我們的創造主─天父上帝分離,過著一個完全以祂為中心的生活。有人問若是如此,不怕太單調嗎?世上的人都喜歡以自己為中心,對別人的稱讚更有極大的渴求,所以不同行業以至被老外以宗教的熱忱追隨的運動界都有最高成就獎,主流媒體對他們崇拜的政領更是極力去歌功頌德。在天上我們會認識創造主在整個宇宙中一切的精心傑作,會明白人際間一切我們不能理解的複雜關係如何經過祂的批准才可以發生,對相信祂的人,聖經告訴我們:『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是得些甚麼的益處及是如何安排的。凡此種種都會讓我們因驚訝不已而由衷地讚美感謝祂。
2014/4/18

上文提及的觀念來自以下的經文:

1約翰福音 11: 1-5312:9-11;
2馬太福音28:9-10,  馬可福音16:9-14,  路加福音24:36-43,  約翰福音20:1-18,  使徒行傳1:3;
3約翰福音11:25  是這應許的根據,因軟件不容在一句的中間加註,只能放在整句之後
約翰福音21:1-14;
5約翰福音20:19,20,26;
6約翰福音20:24-29;
7比對約翰福音20:17及馬太福音28:9;
8從馬太福音8:11的記載推論(謝謝Boulder教會一位弟兄提供這經文)
9馬太福音22:30,  馬可福音12:25;
10羅馬書8:28

補註:哥林多前書15章,特別是35-54節


Thursday, April 10, 2014

人生探索欄           人誰無死?          周達恆

下週五才是耶穌基督的受難節,本文提前一週見報是為了把下週的篇幅留給復活節的題目。前數週已跟大家探討了不少有關死的問題,可是這次的重點卻與以前所討論的死亡截然不同,因為主角不但是一位劃時代者,更是跨越任何我們至今能認識及了解,也跨越人類在將來可以知道的全部知識。況且祂與眾不同的其中另一個特點是祂的死不像一般人的死:是無可避免的結局,乃是讓我們因祂的死及復活能獲得一個有真意義的無限開始。

我認為連無神論者也絕大多數不願意接受死亡是人的終點,若真相信人死如燈滅,何必慫恿別人和他們一樣信死是一了百了及因此沒有一位值得相信的造物主呢?著書立說要證明無神的人不是為了即使不能留芳百世,也求遺臭萬年,讓後世知道曾有他們存在,故此可以精神不死嗎?何況歷史上最有權力的統治者,都視死亡為最大的敵人,且是不能以他們至高無上的權勢戰勝的公敵。怕死既是人之常情,所以不少人寧願賴著活也不接受在某些情況下生比死更痛苦的事實。聖經告訴我們,正因為怕死是絕大多數人的心態,我們才會陷在掌死權的魔鬼手中,終身作牠的奴僕,而耶穌基督降世正是要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敗壞牠這個死權,釋放一切投靠祂的人(請注意這兩個不同的代名詞,以免混淆)。

人人都有一死是聖經清楚教導的事實和觀念,可是死有兩層的意義卻是很多人都未了解的。肉身的死是超越現今最先進的醫學所能夠克服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細胞每一次發揮新陳代謝的功能時,都必定要作某個程度的犧牲,也因此免不了衰老及死亡。這肉身的死是大家都有目共睹及無法自欺的。可是這不是最嚴重的死,因為人並不是在這副臭皮囊只餘下枯骨或骨灰而消失於無形之中。人的靈是不會消滅的,所以最嚴重的死不是無可藥救的死,乃是靈魂的死。這樣說豈非矛盾嗎?被視為矛盾是因為我們把死的觀念與失去功能,甚至消失混為一談,不認識最嚴重的死是與創造主的分離,而且是永遠的分離。

我們的肉身並不能永存,若基督在讀者有生之年再來,信靠祂的將會被提及經歷真正脫胎換骨的改變,已死的信徒也會被賜予一個不能朽壞及衰殘,與基督在復活後仍在世上那四十天所彰顯,不受空間限制的身體相似。不信祂的也會被賜給一個不滅的身體,卻要受被小說家形容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刑罰。不過這樣說也不完全正確,因為不信祂的人最大的痛苦是永遠與創造主分開。這個死比任何軀體所要受的苦更難忍受,且是不可以倍數去形容的。文題加問號是暗示人人雖然都有肉身的死,但靈魂方面卻不一樣。

                                                                                 2014/4/11   

附註有關經文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 14 -17; 約翰福音 20: 19, 20

Wednesday, April 2, 2014

人生探索欄              世界不配有的人                周達恆

上三週本欄主要目的是提醒大家:人的渺小從尋覓失蹤的馬航班機可見,我們當存謙卑的心去尋求創造主;在這位主宰面前,沒有人可以自稱無辜或認為別人無辜,因為這是自義的表現;我們要從以人為本位的思想方式改為以上帝為本位的意識形態,承認只有全知的上帝才有權作判決,並且鼓勵讀者多認識祂的大愛。由於篇幅及筆者的表達能力都有限,可能仍有讀者囿於本欄好像是一竹桿打翻一船人,不分青紅皂白硬說人人都是死有餘辜,故此再用這次篇幅跟大家探討文題借用新約聖經希伯來書1138節末後的話。

讀者很可能會認為既然聖經有這說法,即使和我國文化認為有些人的死是重於泰山,也有些是輕於鴻毛的觀點有些不一樣,也是把人生的價值作巨大區分,證明不該用籠統的說法定人以罪。但我要指出從上文下理看,聖經如此描述為信仰而殉道者,並不是因為他們整個人生及一切的行為都比眾人好,堪稱完人,乃是著重他們的信心使他們與眾不同,值得我們效法。在此我要強調:真正因認識創造主的大愛,悔改認罪歸回天父上帝懷抱的人,從罪人而成為被上帝稱為義的人,不必都成為殉道者才從輕於鴻毛之死而轉為重於泰山之死,因為聖經清楚地說,上帝看聖民之死極其寶貴。連重財輕義(我故意把這句成語倒置)的先知巴蘭,也在被上帝的靈感動時,說自己願意如義人之死而死。
有人認為中國歷史比以色列的歷史浩瀚淵博,中國人應多讀二十四史,不必在舊約記載的以色列歷史上用功夫。我絕不反對大家多讀中國歷史及其他國家的歷史,現今教育制度一個極大缺點是不注重歷史,可是中國歷史往往持「隱惡揚善」的態度而未能達到讓大家可以盡得前車之鑑之益。反觀舊約歷史對他們本族的始祖及國家的偉人沒有任何偏袒,功過並陳,被上帝稱讚的固然記述,被主責罰的也不隱瞞。其實沒有人反對孔子說人誰無過,主要原因不是由於他是權威,乃是他把一個駁不倒的狀況表達出來。既然文題所說的信心偉人也難免有過,為甚麼要把他們的地位抬得這麼高呢?

聖經既不提倡聖戰(中世紀的十字軍東征沒有足夠的聖經根據),也不鼓吹信徒以能成為殉道士作人生或信仰的至高目標,只是承認為了信仰,付出重大代價是很可能的事。從常人的角度看,殉道士的死是無辜或是壯烈的呢?可是希伯來書的作者並不是用文題借用的話去搧風點火,乃是說出世界在惡貫滿盈時,不配有一些為真理站住立場的人。他們不是聖人,卻是世上的鹽和光,和每一個基督徒都該有的身份相似,因為信主的人有一天也會因世界不配再有他們而被提。

                                                                                   20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