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描述的母親也許會讓一些讀者認為標準過高, 請容我解釋. 大家可能都比較容易接受文題首個條件, 卻不一定認為母親要具備第二個. 我是根據聖經讓我們對創造主賜始祖亞當一位賢內助,並且整本舊約及新約聖經的啟示而如此說. 我也要說明文題的兼備不是說只要有其中一個條件已經不錯,兩者俱有更佳, 因為前者是後天的, 後者卻是先天的,而天父上帝雖然在賜予人有創意時並非劃一分配, 卻也沒有遺漏, 故此人人都有與生俱來的創意. 且讓我用前週提到的那位有蒙古症的孩子為例. 朋友把她兒子一些很有趣的劇烈動作拍攝下來, 說明在取到手機拍攝前他的動作更多更快. 我不必說大家也知道這些有趣的動作不是長輩教的, 乃是出於他的潛能. 他在找自己可以產生的動作, 對自己具有一些以前未知道可以產生的動作深感興趣. 誰能說他沒有創意呢?
雖然人人都有創意, 可惜不是人人都認識自己有獨特的創意. 從人心之不同如其面去看, 我們的創意既是天父上帝賜的, 祂是最具有創意又是無限的上帝, 不愁創意不夠分配, 何況祂樂於厚賜予我們各人呢? 因此我要呼籲每一位母親切莫輕忽從上帝賜給妳孩子的創作能力. 上週提及不少人對自己與生俱來的能力誤以為是別人都有的觀念是錯的. 在教會中我們鼓勵大家把這些天賦的才能化為恩賜, 條件是在一個人信主後願意把這些才能奉獻給主, 被祂使用, 才配稱為恩賜. 基督徒母親有這認識後會幫助她們發掘天父賜予她孩子的特殊創作力, 更可以刻意幫助孩子培育這些能力. 在這個資訊來源不缺的時代, 如何更多認識及明白該怎樣培育各種不同的創作力, 只要願意找資料, 多與其他有類似才能孩子的母親們建立互勉互助的關係, 是發揮文題那個勤奮條件的其中一個方式.
從創意角度看, 除認識創意的存在, 注意發掘孩子潛藏的創意, 也別忽略自己同樣擁有來自天父上帝所厚賜的一些恩賜. 我相信一個母親若願意讓天父開啟自己靈性的眼睛, 認定祂所賜給自己家庭 (包括丈夫及家中其他成員) 的每一個孩子與生俱來的一切才能, 都在上帝管治中與這個家是最佳的配合, 願意尋求天父如此安排的旨意, 明白如何執行作母親幫助孩子這方面的成長, 並教導孩子存感恩的心去學習運用及加強這些天賦的才能, 全家都存謙卑及勤奮的心去堅立各人蒙天父所賜的特殊能力, 彼此幫助及把這能力奉獻給上帝, 母親也勤於鼓勵孩子按祂的心意在合宜場合使用, 不斷祈求天父加給智慧與耐心循循善誘, 常常用心思考如何成為孩子的助力, 避免成為他們的阻力, 便不失為一個兼備勤奮及創意的母親.
見報日期: 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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