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4, 2015

主觀信仰要有客觀根據嗎?



人生探索欄                   主觀信仰要有客觀根據嗎?        周達恆
 
任何信仰,包括把哲學提到近乎信仰層次的那些見解,更應該包括一些委身於某些政治哲學,以革他人之命卻不革己命的變相信仰,都不能否認是主觀性很強的事實。我也常常表明要真正成為一個基督的門徒,就不要只是停在理性上接受基督教的教義,或欣賞,甚至認同聖經的教導是最合情合理的,必須從理性層次進入主觀經驗中。難怪長輩在我讀書時警戒我:為免傷和氣,不要和朋友談政治或宗教。本欄卻違反了他的教導。這教導是基於主觀性強的事最易引起爭執,不像在文字上探討,讀者隨時可以不讀下去,或心裡反駁也沒有當面辯駁導致火藥氣愈來愈重的危險。

對有些被視為有傳福音恩賜的人,或是擁護他們的教友,我從說理角度解釋聖經的真理及勸人信耶穌是既緩慢,甚至因此被視為效率太低,不可能成為大型教會,因此不足為法,可是我認為信仰既離不了主觀成份,若沒有客觀根據,與迷信無別!用信仰是主觀的藉口推辭認真地從客觀層面辨別自己信仰的根據,或用有些問題不可以問作推搪,豈不是愚民政策的手段嗎?若不是受愚而是自我安慰,不願面對因認識真理而要放下自己的一些想法或惡習,不是很不智嗎?但事實上,許多人卻躲在這自以為是,也就是以自己為中心的思想形態中,對真理罔聽罔聞!

主觀看法的最大弱點是經不起建立在客觀真理上的最後考驗。例如多年前我有朋友因一位年輕貌美的小姐闖紅燈肇禍,警員到場卻只聽她一面之詞,加上有自稱為目擊證人的「作證」,給我的朋友發告票,反過來說是他闖紅燈。朋友按被起訴的記錄回現場拍照,證明所謂目擊者站的位置,絕不可能看見交通燈是甚麼顏色,獲法官判他無罪。警員,目擊者及肇事者無論如何主觀地認為自己對,也不能推翻真相,因為事實不但勝於雄辯,也是不能被任何執法者誤信所謂證人或當事人的口供而改變的。用在信仰方面,客觀的真理也不會被主觀的看法否定。故此我一向鼓勵有心認識真理者先從客觀進門,才以主觀證實。

由於人的有限,我們有可能在尋求真理時出現誤解或因假象被一時蒙蔽,這現象不限於把感性地位抬得高於理性時才發生,連把理性地位放在該放位置上的,也有可能掉進被蒙蔽或了解錯誤之中。考察是否有誤差的其中一個方法,是既從主觀的角度審核客觀,並且也用客觀的分析去評估主觀。過份偏重客觀使信仰容易流於成為枯燥的禮儀或把活的信仰制度化,離哲學化而失去信仰本質,也許只差半步。反之,全憑主觀則使已重新與天父建立的正常關係流於迷信,為魔鬼及邪靈大開方便之門!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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