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2, 2015

深恩厚愛



人生探索欄                      深恩厚愛       周達恆
 
加拿大冬天來得早,秋收也早,感恩節定在十月第二個週一,比美國感恩節定在第四個週四早約六個半星期,故此本文見報時離美國感恩節仍有十多天,但加拿大早在一個月零一天前已慶祝了感恩節。在美加兩國都愈來愈世俗化時,秋收節這名稱有取代傳統以這日為感恩節的趨向,連一些新興教會,不知是否為了取悅他人或是無知隨潮流走,也把這節日稱為秋收節,真令人啼笑皆非。本來名字不是最重要的事,名副其實才重要,若虛有其名,沒有真正感恩的心,或是應向誰感恩都弄不清楚,甚至在家庭中若以長輩為感恩的對像去取代創造主,也許不稱這節日為感恩節比名實不符的慶祝還要好一些。不過本文仍要很老土地,從傳統角度看感恩節。本欄以前提過有關恩情的一些相關考慮,是在本欄文字登上部落格之前,讀者若想看以前與文題相關的文字,可用這郵址向我索閱:pastor.henrychou@gmail.com

恩的定義含有受者不配得,或沒有權利索取的意思。從聖經角度看,恩與工價明顯是對立的。新約羅馬書6:23清楚告訴我們:『罪的工價乃是死』。工價有異於公價,因為被認為是公道的價格有相當大的彈性,不同網站會有不太一樣的估價,取其中間值不見得是公平價格,而且從買方看與賣方看,因受主觀因素影響,又有很大差異。工價卻沒有這個困難,因為是基於合約。也許把工價譯為工資或工錢更接近日常用語,代表俗稱的血汗錢,是用勞心或勞力的工作去獲取應得收入,受國家勞工法保障。換言之,我們犯罪的應得結果是死。死亡固然是人人都逃不掉的,聖經給我們的啟示更說:『死後且有審判』,若生前不願接受耶穌基督赦罪的大恩,死後的景況是比死更可怕的事!

人間法律必有漏洞,但死後審判由創造主按齊全的檔案作根據(連一切隱密的事,包括我們心中的思念,對上帝都是赤露敞開的),我們無法狡辯也無所遁形。要免去我們罪有應得的刑罰,只有一個辦法:接受基督耶穌代我們背負罪的刑罰。文題要表達的,是為了赦免我們的罪,基督並非本著祂是上帝獨生子(約翰福音3:16)的身份,且在創世及維持宇宙萬物上的資格及功績(希伯來書1:1-3),及其他獨有條件宣告赦免我們的罪,乃是降世成為人,以身教來闡明祂言教的實際應用,更是為了贖我們的罪,忍受最殘酷,最羞恥的死刑(這也是當時及現代一些猶太人拒絕祂是舊約預言中的救主其中一個藉口,便是因祂被掛在木頭上,即被釘十字架),向我們顯明祂對我們的深恩厚愛。在我們預備過感恩節時,但願信祂的人不是因為不敢言報恩而不敢思恩。更願未信祂的讀者立定心意多明白天父的愛。

                                                                                    2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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