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9, 2015

人生探索欄 復甦,復活與永活 周達恆

        被醫護人員,甚至醫生斷定為已死者,因環境的改變,例如被送進停屍的冷房或甚至放在包裹屍體的特製袋子中,因溫度或空氣的改變,有時會使一個心跳慢至被誤以為已停止,呼吸也沒有的人,突然復甦,這些事件雖十分罕見,仍不算是鳳毛麟角,甚至會被一些人認為是聖經記載的一些類似情況的應有解釋。可是在耶穌基督叫拉撒路從墳墓中出來的事看,卻肯定不能以復甦去一筆勾消,因為若可以,猶太官長便不會認為要把耶穌基督處死以免祂的影響力擴張(請讀者查看新約聖經約翰福音第11章的記載)。復甦也不能解釋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因兵丁用槍扎祂的肋旁驗證祂已身亡(約翰福音19:34)。況且耶穌基督對門徒的影響也足以說明祂的復活是真的,因為在祂遇害時,門徒充分表現他們的害怕及懦弱,但祂復活後,處處顯出他們人人都勇於面對猶太官長的一切恐嚇及拘禁,前後對比之強烈是有力的佐證。

        當時的猶太人及羅馬官長為這事真是傷透腦筋,拼命造謠仍然無法解釋為甚麼已經派兵守墳墓,墓裡的屍首竟然無影無蹤,面對耶穌的門徒聲稱祂已復活,卻拿不出真憑實據反駁,而且基督教除了在猶大地,更極迅速地傳遍羅馬帝國,況且不像數百年後伊斯蘭教是靠武力征服小亞細亞及地中海一帶,乃是在備受多次多方的迫害下仍然像野火燎原地無法被撲滅。這些掩蓋不了的史實,令一些死硬派不信有復活的人,也不得不承認基督教的擴張跟信徒認定耶穌從死復活有極密切的關係。

        本欄以前已探討過創造主在人心中放下永恆的觀念是不容人昧著良心去否認便可以消除的,更重要的是人人雖然都是從在母腹中成胎便開始存在(我國傳統把剛出生的嬰兒視為一歲大,雖然稍嫌誇大,按這觀念仍可算有理),是有始,卻是無終的,因為人的靈是不滅的,但從聖經的觀點看,死亡最可怕的不是肉身的功能停止運作,也不是靈的消滅,因為人的靈並不毀滅;乃是不願意與創造主重建關係的人,他們那不滅的靈因為與祂永遠隔絕,而進入可以被視為是永死的狀態。由於永死是一個被視為自相矛盾的詞,所以不被採用,但我們若把永死和永活並列來看,便會看見這兩者的分別有多大。其實人死若真如燈滅的話,從理性角度看是不足以令人覺得恐懼的事。正是由於人有不滅的靈,即使按聖經所說,我們未認識天父上帝,未與祂重建關係之前,心裡與祂為敵(不論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如此,在Exploringmattersoffaith.blogspot.com 的部落格上有拙文以此為題),人人都心知肚明自我的有限,及與創造主分離的可怕,而最大的悲劇是大多數人都不認識天父透過耶穌基督已賜下永活的路。

                                                                                         20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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