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把這課題留到本週討論. 我先聲明文題並非默許偏私, 認為只是掩飾才有害. 上週雖未細究偏私之害, 文題本來不必有首二字, 但本文將用較多篇幅討論掩飾之害.
大家從新聞報導中經常會發現許多醜聞的致命傷在於主角竭力掩飾, 非但欲蓋彌彰, 而且因為通常用謊言掩蓋, 其信譽及人格所蒙受的污點, 比被揭發的那些事更大更深. 雖然我們要探討的重點在個人層面, 不及那些高層人物的影響那麼大, 但原則仍是一樣. 其實大多數父親的偏私並沒有掩飾的必要, 因為波及的範疇既不大, 後果的嚴重性也十分有限, 故此父親掩飾偏私的大多數情況只是為了要自欺. 本文重點竟然放在這方面, 豈非小題大做嗎? 請容我解釋.
自欺的雙胞胎是欺人. 即使自欺者不是刻意欺人, 自然的後果卻免不了是欺人, 所以自欺雖然好像不是刻意傷害他人, 結果仍逃不了因有欺人成份而帶來傷害. 由於沒有人認為欺人是對的, 更沒有人在受欺後認為是賞心樂事, 反倒是不免心中有氣及大大不滿, 掩飾偏私的惡果也不言而喻了. 可是最大的壞處乃在於對力圖掩飾者的自我傷害及對他所偏愛者的無形傷害, 不單是對其他家人的傷害. 也許會有人認為既然如此, 乾脆坦白承認是偏私更好一點. 這看法是否有理, 暫不討論.
自欺帶來的最大傷害是妨礙我們作明智的抉擇, 更是攔阻人認識及親近創造主的最大障礙. 另一個同樣不顯著的害處是習以為常的自欺使人視扭曲事實是理所當然的事. 魔鬼的技倆是讓我們良心的功能逐漸減弱, 用聖經的話描述是: 被熱鐵烙慣. 例如先父初到香港時有朋友聘他在貿易公司工作, 不多久因他不會撒謊, 也不是可以被栽培成為撒謊的人, 被奉勸不要在商界謀生, 可見當時商場上大部份的成功者都是自欺欺人的高手. 可惜除了商界及政界, 娛樂界及新聞界, 這歪風已侵進了社會大多數的行業, 也入侵家庭, 而且當大多數人都錯誤地以自欺為求生的不二法門, 即使承認並不理想 (如此承認本身已有問題, 讀者可否指出其謬誤呢?), 也有意無意間因臭味相投而彼此影響, 落在同惡相濟的境地而不自覺.
回到偏私之害去看. 無論認為自已多懂掩飾偏私的父親, 都應該心裡知道家人並非瞎了眼睛, 只是給自己面子而不明言而已. 沒有人會喜歡因別人 (包括父母) 偏私而蒙受損失. 承認自己改變不了事實而接受父親的偏私, 不等於心中沒有任何怨尤. 這不平心態可以不影響自己與父親的關係, 甚至是與被寵愛的那位手足的關係嗎? 用中國傳統的話說, 就是聖人恐怕也不能不受影響, 用基督教的說法, 連最虔誠的基督徒恐怕也難以處之泰然.
見報日期: 20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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